近日網上流傳一封稅務局印花稅署回覆一名自稱為藍澄灣業主的覆函,查詢內容大意是早年以服務式住宅出售的單位,是否可獲豁免徵收「辣招稅」。覆函字眼各方闡釋各異,惹來市場無限憧憬,有網民指涉及的屋苑既然可獲豁免徵收有關稅款,單位可不斷摸貨和售予內地客;屋苑身價突然被抬高。
政府發言人指出,若一個物業根據公契或佔用許可證不得用作住宅用途,即屬於非住宅物業,BSD和SSD就不適用。以此分析,倘上述以服務式住宅發售的單位,或與一般住宅單位無異,仍須納入辣招稅的規管範圍內。
律師黃國桐認為,該批物業本質上屬住宅,相信買家較難因屋苑屬服務式住宅而避開SSD或BSD。由於市場上有部分屋苑屬服務式住宅,較難分辨,他認為買家購入前應詳閱大廈的入伙紙,以確定物業批出的用途,如在入伙紙上註明作住宅用途,則物業仍納入SSD和BSD規管。
Source: HKEJ 03/12/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