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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

學者指限制新樓「發水」不等於實用率較高

source: http://www.hkatvnews.com/v3/share_out/_content/2011/04/23/atvnews_149074.html


學者指限制新樓「發水」不等於實用率較高
2011-04-23 



「發水樓」新限制今個月起生效。未來的新樓,限制「發水」最多只可以一成,但有學者認為,不等於日後的新樓實用率會高一些。

平台花園、環保露台、特大窗台,這些都是「發水樓」的特徵。為了杜絕發展商任意「發水」,政府由今個月起,收緊新樓發水限制。新措施之下,部分公共攤分面積,例如環保露台、大堂及會所等,最多只有一成面積可以豁免計入樓宇的總樓面面積之內。

市民或者會問,新樓「發水」少了,是否意味市民日後購買的新樓單位,實用率會高一些呢?其實在「發水」的新規管下,並非所有建築項目都納入百分之十的發水上限中。例如空中花園、平台花園等,都不受發水一成的規限。換言之,即使發展商不可以在大堂、走廊、會所等「發水」,都仍然可以在空中花園、平台花園等地方「發水」,所以發展商在賣樓時,總樓面面積其實仍然可以「發水」超過一成。

有學者說:「因為(建築面積)無統一定義,即使現在會所小、不『超豪』,我都可以將平台花園的呎吋放入去(建築面積),最終都可能會發水,不過與以前的發水項目不同。所以不要期望有百分之十的(發水)上限,實用率就會高了,未必的。」

由於限制發水措施未必可以令單位的實用率提高,所以學者認為,要避免買「縮水樓」,始終要看單位的實用面積:「以前最大的問題是,特別是未有實用面積這個統一的標準時,很多時發展商將面積,即是在賣樓時,將建築面積說得很大,直到市民收樓時,才發現(單位面積)原來很小,就有被騙的感覺。」

他又提醒市民,買樓時要以實用面積計算呎價,因為這樣會更容易衡量是否「抵買」。以港島一個新盤為例,一個建築面積七百二十呎的中層單位,建築面積計的平均呎價是一萬零七百零六元;但如果用實用面積五百一十八呎計,呎價就接近一萬五千元,相差接近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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